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6-09-22 17:45:13           浏览数:0

太阳成集团各班级:

    我院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数额及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奖励每人每年8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每人每年6000元

、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在评审年度内连续两学期被评为校“三好学生”,并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

  (5)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多项活动,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6)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上报个人事迹材料,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2.学院初评。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申报材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学校下达指标确定各项奖助学金初评名单,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同步完成网络评审系统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3.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办依据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并结合学院初评结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评审结果。

   4.两级公示。学院对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学校评审的最终结果由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总结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汇总整理学校获奖学生信息及相关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四、申报时间

   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时间:10月9日-10月11日下午5:00前。各班通知到每位学生,根据要求进行申报。

五、报送材料

附件4/6(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题目宋体二号,正文宋体四号)、学生照片(160*120万像素,1寸彩色免冠电子版)。其中附件4/6中成绩排名为学年成绩,实行综合考评排名选否,申请理由写400字以上,日期填2014年10月10日;推荐理由由班主任填写,250字以上,从思想、学习、实践、任职、获奖等角度写,日期填2014年10月11日。所有签名必须手写。

 

 

太阳成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