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总评工作的通知

    2016-09-22 17:45:02           浏览数:0

各班级:

根据《太阳成集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太阳成集团学生奖励条例》,现就2013-2014学年总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总评工作由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领导,学生处统一组织,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各学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总评相关工作。

二、评选内容

本次学年总评按照2013版《学生手册》中关于素质测评和学生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内容包括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2013-2014学年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三、评选有关要求

1、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推荐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0.5%,评选人员应兼顾在不同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按照《学生奖励条例》第三十条六项条件要求)。

2、根据《太阳成集团学生班级考核办法》(青农大学工发〔2013〕17号)有关规定,同一学年度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优秀”的学生班级,授予“太阳成集团先进班级”荣誉称号。

3、根据《太阳成集团学生班级考核办法》(青农大学工发〔2013〕17号)有关规定,同一学年度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优秀”的学生班级,授予“太阳成集团先进班级”荣誉称号。

4、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年总评相关工作,同时重点培养几名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学年总评各类材料的学生以开展学院材料互审工作,材料互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奖学金账号统计工作要严谨认真、反复核对,账号必须为中国银行卡号或存折号,姓名和账号要匹配,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能空格。所有获奖学生要亲自核对有关统计信息,并在各类奖学金发放表上签字确认。学院如因信息统计工作疏漏导致发放失败,由学院自行负责。

6、按照规定,学生获多类奖学金者只发放额度最高的奖学金。本学年度评选的校内奖学金待国奖等评选结果公布后,将国奖、省奖和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从校内奖学金中扣除。

7、上学期省级先进班集体奖金、上学年优秀班主任助理奖金可在本次评比中一并发放。

8、学院单项奖学金的发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的30%。

9、所有评选结果学院都须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报送学生处。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附表1:太阳成集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情况一览表(报送电子版纸质版)。

2、附表2: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以及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名单(TXT格式,由学班主任签字,同时报送电子版);

 3、附表3:三好学生申请表、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书面版2份,2分分开放置,按照附表2中(TXT格式)名单顺序分两份进行放置);素质综合测评登记表(书面版1份)。

4、附表4: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单项奖学金发放表、(报送电子版);各项奖励汇总表(电子版)。

5、附表5: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申请表书面版和电子版(另附学院推荐报告书面版、个人事迹材料书面版及电子版、支撑材料书面版)。优秀学生标兵申请表书面版和电子版(另附学院推荐报告书面版、个人事迹材料书面版及电子版)。

除附表4外,所有材料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报送,逾期不交取消参评资格(书面版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报送86080416@163.com邮件名称注明:XX班级13-14学年总评**材料)。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奖学金申请表、三好学生申请表、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的排列要求是:以书面版学年总评名单中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等分项名单的排列顺序为准。

素质综合测评登记表的排列要求是:以班级为单位将素质测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前置,并加附一张本班级素质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名单(见附表6),按照附表中人员名单将素质综合测评表排列好。

相关的书面报表请按照类别用夹子夹好,对提交两份的申请表要按照份数分开,不要两份混在一起。素质综合测评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夹好,防止材料审核时出现混淆。

 

学生工作处

2014年8月20日